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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8章 得偿所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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靖州这地方奇怪得很,虽是地处偏僻、物资匮乏,放眼望去,连卖米粮的铺子都显得寒碜,其他诸如茶馆戏楼等可供消遣娱乐的地儿更是找不着几家,可青楼倒是光鲜亮丽地立了几座。

有青楼的地方,四周一般都围有客栈,它们恰好占据了城中的地势最高处,夜幕中灯火亮起,星星点点,宛如繁星簇簇,映亮了一片天。

霍昭其实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,他一个从未到过京城以北地界的人,只是装作胸有成竹、运筹帷幄的样子,把胡一庭往热闹的地方带罢了。

不过好在,上天似乎也有意弥补他连日以来未得所愿的糟心事,竟真让他寻着了一家不算寒碜的客栈。与本地常见的、那种灰鼠皮毛似的木头房子不同,这家客栈好歹给梁柱门扉都上了红漆,门头也建得高高大大,在这片寒酸地界,俨然是“矮子堆里拔高个”,最为气派的一个。

事出反常必有妖,虽说这一看就是宰人的黑心店,但腰缠万贯的霍少爷放着江南的舒坦日子不过,此番北上受尽辗转之苦,费尽心机、就是为了那满肚子的风月算盘,如今只差临门一脚,定然不会计较金钱上的得失,于是拉着胡一庭的袖子,阔绰地跨过了客栈的门槛。

客栈老板正慵懒地躺在椅子上打盹儿,听见声响,慌慌张张地起身相迎。

这老板约莫是个被家中骂惯了的败家子,跑来此地随便做个生意躲清静。可他选址时昏了头,忘了这穷乡僻壤之地,往来的尽是些兵卒,个个手里拮据,好不容易攒的钱全都用在了“那等”勾当之上,哪还会光顾自己的“豪华”客栈?于是生意日渐寥落,堂内陈设也愈发蒙尘破旧,透着一股灰败气。

好一个金玉其外、败絮其中的地方。霍昭心想,自己和这客栈还挺有相通之处。

自开年以来,老板好不容易逮着个身着丝绸的人物,心中开始盘算着一定要趁此机会把一年的本钱赚回来,又见他身后的另一人穿着一身喜服,面如傅粉、唇如涂朱般的相貌,还是以为这又是什么富贵人家时兴的玩法,便坚定了漫天要价的决心。

听到报价,胡一庭在一旁惊得瞠目结舌,暗暗在一旁盘算着这是他几个月的俸禄,霍昭虽然也肉痛,但老江湖的体面不能丢,他故作豪爽地大手一挥,甩出一锭足银,令店家速速备些热水沐浴,再开一间最好的厢房。

好在老板良心未泯、收钱办事,喜笑颜开地为他们开了顶楼的厢房。这一层仅此一间,推开窗户旁的门扉,竟另有一方露台,夜色与星河毫无遮拦地漫入眼帘,独占了一份清静。

霍昭很是满意,将滔滔不绝介绍的老板推至门外:“行了行了,热水烧好了叫我们一声,别上来了啊。”

终于赶走了各种碍事、碍眼的人,结束了忙忙碌碌、轰轰烈烈的一天,现在终于只剩下他们两人了。霍昭脱下一身戒备,有意营造些循序渐进的氛围,牵着胡一庭来到露台旁,倚着栏杆同他并肩。

沉浸在夏日清凉的夜风中,看着满天星河璀璨,霍昭突然激起了诗性,脱口而道:“绸缪束薪,三星在天,今夕何夕,见此良人?”

说到话尾时,他淡笑着看向身边人,胡一庭顺势接道:“子兮子兮,如此良人何?”

霍昭本是一时兴起,并没刻意想着要撩拨什么,可胡一庭接上这诗时,流转的眼波像是抛出了钩子,仿佛在问自己:你呀你呀,该怎么对待这我美丽的人儿啊?

霍昭望着对方眼中自己的缩影,心猿意马地怔了一瞬,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。他定了定神,直言不讳:“你是在调戏我吗?”

胡一庭做贼心虚地咳了两声:“哪有?”

一袭红色喜服之下,胡一庭惯常所秉持的端方被温柔的夜色隐去,两人之间骤然拉近的距离,让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潋滟之色全部显现了出来。霍昭几乎能看清他鬓角每一根随风而动的发丝,如此轻柔地拂过清晰的下颌,有几根发尾甚至飘至了唇角,似乎是在对自己暗示什么。

霍昭不禁心想:像他这般的人物,放在哪儿自己都不能踏实——这不,几年前在京城,庄文尚就想把女儿配给他;到了杭州,那赵元述又巴巴儿地想让他当女婿;如今就算到了人迹罕至的北疆,都有人在他眼皮子底下抢亲。

他福至心灵,突然对胡一庭说:“要不咱俩现在就把天地拜了?”

此话一出,那些隐秘的梦境、不为人知的想法,一股脑儿地原地化作了蒸腾的热气,霎时间点燃了霍昭的体温,他干脆略去那些拜堂成亲的烦琐流程,吻上了那如明玉般光洁的额头。

然后顺着直挺的鼻梁,一路下滑至唇角。胡一庭没有像去年的冬日那样,因为害怕而颤栗,这次他的反应,的确给了霍昭莫大的欢欣和鼓舞。

他压着内心的激动,尽量维持着不疾不徐的风度,脑海中一直有个声音在提醒着他:千万别像个老流氓似的急不可耐!于是霍昭收回唇舌,凑到胡一庭的耳边,若即若离地对着他的耳垂呼气:“你穿的这身红衣服,真是便宜了我。”

“嗯?”胡一庭觉得自己体内有什么东西正在徐徐喷薄,但此刻身处露台,苍茫天地在暮色中静默铺展,风声、远山、无边的旷野皆是见证,他心头翻涌的情绪,到底还是在这份无声的凝视中被压下几分。

“我很喜欢你穿红色,”霍昭老实交代,“就像我第一次见你那样。”

无数次梦里,他欲行不轨之事,胡一庭都是初见时的模样——簪花骑在白马之上,有着常人难见的笔挺脊背,交叠的衣襟之上,一袭鲜红的官袍衬得脖颈白皙如雪,如同一节经霜的傲竹。

霍昭见他的耳垂被自己挑逗得绯红,乘胜追击:“我问你,咱们两人谁是富家公子?谁是清俊书童?”

胡一庭脊背一僵:“你看见了?”

“嗯。”霍昭用手轻顺着他的背,两人跌跌撞撞,一路来到屋内,关上了那扇“正大光明”的门扉,做起了真正见不得光的勾当。

他一只手摁着胡一庭的后脑勺,另一只手急切地探向对方腰间的衣带扣,还要抽出嘴去回应:“......帮你收拾床铺的时候看见的,你藏得可真深。”

霍昭本以为胡一庭会羞得发臊,没想到他只是认命般的,轻轻叹了口气:“无所谓,你看见就看见了吧。”

可惜他现在色令智昏,没有力气去追究这反常的反应背后,应该藏着一个怎样的“阴谋”。

霍昭的手和嘴都没停歇,就着墙角的方寸之间,将胡一庭禁锢在自己的怀抱之中,继续打趣道:“你藏起来干什么?当时拿出来一起看看该多好。”

当霍昭终于找到衣带的解扣处,正欲扯开时,胡一庭却略带力度地摁下了他的手。

“阿昭,我怕......”

胡一庭的话尾带着轻颤,长久以来,胡一庭从未如此唤他,霍昭不由得血脉贲张,可他越是激动,手指反倒越是笨拙,衣带的结扣在掌间腾挪,竟然如打了死结的绳子一般纹丝不动。

“怕什么?”霍昭吻上了他的脖子,带着吐息的轻声呢喃直往胡一庭的衣襟里钻,“今夜之后,我们就算拜堂成亲,你一辈子也别想离开我了。”

明明是心爱之人情至深处时的承诺,胡一庭却冷水浇头,眼底翻涌的情潮倏地褪去,只余下一片荒凉的清明。

一辈子......是有多长?

以前孑然一身,他从没有思考过一辈子究竟有多遥远,对于必然来临的死亡,也只存着一个模糊的概念,无非是生老病死自有定数。或许是七老八十,连老天都厌倦了这副衰老得不成样子的皮囊,便随意降下一场疾病将性命收回;又或许是活着活着,就因着天灾、疾病、人祸等种种事端猝然离世,虽说死得突然,但也走得轻巧。

无论哪一种,都是上天的安排,无从抗拒,也无可选择。

可是如今一切都有所不同。老师的结局历历在目,胡一庭自觉自己几乎是抱着必死的决心,才踏出朝堂来到北疆,自从初见黄沙漫天的那一刻起,他甚至已经亲手为自己掘好了坟墓,只待哪一天把自己燃尽,能够问心无愧地躺进去。

是霍昭突然的“造访”,才让他被兴奋冲昏了头脑,暂时忘记了这座压在心上的大山。

此刻,爱人的话在耳畔灼烧,两人相识十年,胡一庭所求的从来都不是一时兴起的鱼水之欢,更不是随时可以被替代的露水情缘。霍昭要的是他的“一辈子”,他何其想给,却又如何能给?

汹涌的占有欲与清醒的恐惧在他心中天人交战,胡一庭觉得若自己任凭喜欢和欲望顺水推舟,却无法许霍昭一个未来,只怕自己真的会有不得好死的那天。

胡一庭没有了反应,霍昭感觉出端倪,他停下动作,将自己的身体撑离了些。

“阿昭,”胡一庭没有去诉说那些有关生死的衷肠,他不想把他吓坏,只是自暴自弃地说:“算了吧......我不是良配。”

是自己太猴急了?还是不够温柔?或者刚才哪句调情的话说得有毛病?霍昭在心里快速地自我检视,没觉得哪个步骤出了问题。他试着再靠近些,没想到胡一庭却撑着他的胸膛,缓缓将他推开。

“怎么回事?”

两人又陷入一段长久的沉默。

胡一庭向来不是一个坦诚的爱人,这一点上霍昭是无比清楚的。从他从不辩解有关赵林溪的误会,到他步步为营地计划自己的表白,他都是默默筹谋着一切,对没有把握的事缄口不言。

可自从在一起后,胡一庭在情浓之时,也会甜言蜜语地向自己剖析心迹,差点令霍昭忘了他骨子里的孤傲和骄矜,认为自己已经完全而完整地了解了他。

然而他的诸多心曲,或阴暗或自怜,只要是带着刃的,他都不会主动对自己袒露。

“我没有信心能陪你走到最后,”伤人的话但凡开了口,就沿着自我放逐的路上一路疾驰,胡一庭闭上双眼,不敢看他,“我曾听你堂哥说过,找他向你说亲的姑娘很多,你随便选一个,只要是待你好的...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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