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回家,她把这个问题讲给母亲听。许曼青只问:“你觉得怎么改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很好。”
“怎么又很好?”
“因为你今天至少没急着给答案。”
明珠不服:“我以前很爱乱答吗?”
“你从小就是那种老师题目刚念完,你就举手的人。”
“说明我聪明。”
“也说明你有时候没听完。”
明珠被说中,闷头喝汤。
许曼青笑:“做品牌和做人一样。最危险的时候不是你没答案,是你以为自己太快有答案。”
明珠抬眼:“那您有吗?”
“我现在没有。”
“见春是您做的。”
“所以我更容易被过去绑住。”
母亲说得坦然:“创始人最大的幻觉,就是觉得品牌像孩子,只有自己最懂。其实孩子长大以后,可能最需要的就是离开妈妈。”
明珠忽然笑:“您今天是在暗示我吗?”
“你已经离我很远了。”
“哪有。”
“工资自己挣,房子自己住,谈不谈恋爱也不汇报。”
“您不是昨天还在八卦谢闻舟?”
“那是八卦,不是管理。”
母女又笑。
睡前,明珠打开见春过去十年的财务数据。她看得头疼,却没有关掉。以前她喜欢品牌是因为漂亮,现在第一次开始尊重它,是因为它真的很难。
漂亮容易让人心动,难却让人认真。
她给许曼青发消息:“我想再看三天。”
母亲回:“随你。”
“您不催?”
“项目是你想不想做,不是我想不想给。”
明珠看着那句话,忽然觉得母亲很厉害。不是因为她做成一个品牌,而是因为她居然愿意让女儿不继承。
有些父母最深的爱,是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交给孩子。有些父母更难得的爱,是允许孩子说:我不要。
真正让明珠下定决心的,是第二天她一个人去了见春最老的一家店。那间店开在一条并不热闹的街上,装修已经有些旧。店员认出她,立刻紧张起来。明珠摆手:“别管我,我就看看。”
一个五十多岁的女客人正在挑丝巾。她试了三条,最后买了一条最普通的灰蓝色。付款时,她对店员说:“我二十年前结婚的时候,也在你们家买过一条。”
明珠在旁边听见,心里忽然动了一下。
等客人走后,她问店员:“这样的老客多吗?”
“很多。”
“为什么还来?”
店员想了想:“习惯吧。还有就是觉得东西耐用。”
不是品牌故事,不是东方美学,也不是创始人的传奇。只是习惯和耐用。
明珠忽然觉得特别真实。一个品牌真正留下来的原因,可能远没有宣传册上那么浪漫。它也许只是陪一个女人从结婚到孩子长大,某年冬天围过一条丝巾,某次送过朋友一只包。价值往往不在宏大叙事里,而在生活里。
她站在旧店门口,看了一会儿街上的人。突然明白自己为什么想做这个项目。不是因为要向父亲证明,也不是因为想当一个“继承母亲事业的独立女性”。她只是很好奇——如果把这份已经活了二十五年的东西交到自己手里,她能不能让它继续活,而且活得不像博物馆。
那天晚上,她回家重新改方案,把第一页原本写的“品牌焕新”删掉,改成一句更朴素的话:让见春重新进入日常。
许曼青第二天看到,没夸,只说:“比之前好。”
明珠问:“就这样?”
“你要不要我鼓掌?”
“也不是不行。”
母亲真的拍了两下。
明珠:“……”
两个人笑成一团。
她突然觉得,事业如果只能靠苦大仇深来证明认真,也太没意思。她想做一个很厉害的女人,但不想因此失去笑、失去恋爱、失去下午三点吃一块蛋糕的权利。
厉害不应该是一种苦刑。
明珠在总部待到晚上九点,离开时门店已经关了。她站在玻璃门外,看见里面只亮着一盏展示灯,忽然想起母亲二十多年前应该也无数次这样最后一个离开。她没有因此生出“我要替妈妈守住一切”的壮烈感,反而更理解为什么母亲想休息。
一个人的劳动被浪漫化太久,是很残忍的。大家会说“这是你的热爱”“这是你的孩子”“你怎么舍得放下”,于是她连累都显得不够忠诚。女人尤其容易遇到这种话。做母亲不能说累,做妻子不能说烦,做自己创办的事业更不能说想停。仿佛只要曾经真心选择过,就必须一辈子证明当初没选错。
明珠不想这样。她想把见春做好,但也想保留有一天说“我不想做了”的权利。
她在手机备忘录里写下:六个月不是试用我的人生,只是试一个项目。
第二天,她把这一句也写进方案说明:项目结束后,无论结果好坏,由团队重新评估负责人和组织方式,不默认由创始人家属长期接任。法务看到时都愣了:“这个也要写?”
“写。”
“怕以后有人逼你接班?”
明珠笑:“也怕以后我做得不错,就自己舍不得走。”
她渐渐发现,边界不只用来防别人。很多时候,也用来防那个越来越沉迷权力、掌声和自我证明的自己。